中共宜春学院委员会 (意见)
宜学院党字[2005]1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统战工作的意见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文件和中共江西省委统战部、省教育工委《关于转发中央统战部、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赣统发[2005]6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我校统战工作,更好地发挥统战工作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人才兴校、质量强校服务,现就加强和促进统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学校统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1、高校统战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高校是党外知识分子和民主党派相对集中的地方,具有数量多、层次高、海内外联系广、社会影响大的特点。他们在教学、科研和管理第一线,是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做好统战工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充分发挥统一战线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仅关系到我们党的统一战线事业的兴旺发达,对于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对于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对于我国的经济建设以及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实现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学校统战工作的主要对象是: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高中级知识分子、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及其眷属、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少数民族人士等,重点是专业领域成果显著、政治上有代表性、社会上有影响的党外人士(主要是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科带头人、重要业务骨干)。
3、学校统战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了解和分析广大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动态,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争取人心、凝聚力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调动统一战线广大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实现学校“三步走”发展战略目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而团结奋斗。
4、学校统战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服务,为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服务。
二、必须加强党委对统战工作的领导
5、党委把统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由一名副书记分管统战工作,一名行政校领导联系统战工作。党委对统战工作做到有研究、有部署,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检查督促统战政策的贯彻落实,及时解决统战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党委会每年安排1―2次专门研究部署和检查统战工作。
6、认真落实党的统战方针政策。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搞好自身建设,贯彻落实好党的侨务政策,做好“三胞”及其眷属的工作,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鼓励他们以多种形式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服务。
7、完善统战工作协调机制。要树立“大统战”的思想,构建“大统战”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协调机制。统战部作为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要按照党委部署,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各院(党总支)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统战工作。统战部要配合组织部抓好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和安排使用工作。要把会不会做统战工作作为考察考核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依据。宣传部门要加强统战方针、政策和学校统战工作的宣传。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协助做好统战工作。
8、健全统战工作网络。通过各级党的组织,建立起党政工团相互协调的统战工作网络、统战人物网络、统战信息网络、统战调研网络。
9、实行统战目标量化管理。党委每年对各院(党总支)统战工作进行一次目标量化管理考核,每两年评选一次统战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每年对全校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进行一次工作量化管理考核,每两年评选一次民主党派先进支部和先进个人,并予以表彰。
三、必须坚持和完善统战工作制度
10、坚持和完善党委成员分工联系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的制度。党委成员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分工联系的民主党派组织的活动。
11、坚持和完善党外人士座谈会制度。学校每学期召开1―2次党外人士座谈会,传达文件,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各院(党总支)要相应建立党外人士座谈会制度,向党外人士通报本单位的情况,听取党外人士对本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12、坚持和完善同党外人士交友联谊制度。要进一步继承和发扬我校党员干部同党外人士交友联谊的优良传统,党委成员分工联系党外人士,开展谈心活动,参加党外人士组织的活动,重大节日期间走访党外人士。各院(党总支)成员也要同党外人士谈心交友,并形成制度。
13、坚持和完善各民主党派负责人例会制度。党委统战部每学期组织召开1―2次民主党派负责人例会,交流各民主党派组织的工作情况,调查了解民主党派成员的工作、生活和思想状况,及时帮助民主党派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14、坚持和完善民主党派负责人列席学校有关会议制度。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列席中层干部会、教代会,帮助民主党派负责人及时了解学校的重大事项,配合学校做好民主党派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15、坚持和完善党外人士阅文制度。根据文件的规定和传达范围及时向党外人士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党委和行政发至院处一级的文件,同时发给各民主党派组织。
四、必须坚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16、加强民主党派班子建设。党委不断加强和改进对民主党派工作的领导,协助民主党派上级组织搞好政治交接,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德才兼备、有一定影响和代表性、热心民主党派工作的中青年骨干逐步充实到民主党派班子中。
17、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加强思想建设。各民主党派成员要发扬自我教育的传统,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各民主党派要对成员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进行民主党派史和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多党合作的优良传统教育。统战部要通过举办学习班、研究班等多种形式抓好民主党派成员的学习提高工作。
18、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加强组织建设。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发展与巩固相结合”的原则做好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向民主党派推荐党外优秀知识分子,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发展对象的推荐、考察和协调工作。
19、支持各民主党派开展活动。各民主党派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为维护学校的稳定和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各级党组织要鼓励民主党派成员在本职工作中敬业爱岗。
20、为民主党派建设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学校为民主党派的建设努力创造条件,提供专门的活动场所,改善办公条件。按每年每个民主党派成员60元的标准给民主党派划拨活动经费。每年给予民主党派校委会主委200元、副主委160元、支部主委100元的工作津贴。对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参加有关社会活动提供必要的用车和经费保证。
五、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21、认真做好党外干部的选拔使用工作。校行政领导班子中应配有党外干部,处级干部中党外人士应占有适当比例。组织部在呈报党外干部任命前,要征求统战部意见,对拟安排使用的党外干部,应会同统战部联合进行考察。按照“一职两备”要求,校、院两级都应建立党外后备干部名单。
22、积极做好党外代表性人物的物色、推荐工作。为党外代表人物的政治安排创造条件和提供更多的渠道,积极向各级人大、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市委会推荐人选。
23、加强党外后备干部和党派代表人物的培养工作。为他们参加省、市社会主义学院定期举办的专门培训班创造条件。
24、密切与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做合作共事的模范、发扬民主的模范。充分发挥党外领导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做到政治上信任、工作上放手、生活上关心,保证他们有职、有权、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25、聘请党外人士担任特邀纪检监察员、教学督导员、分房监督员等。扩大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发挥他们的民主监督作用,加强学校的民主管理。
26、重视和发挥无党派高级知识分子联谊会(隶属省无党派高级知识分子联谊会的团体会员)和三胞、侨胞、留学归国人员联谊会的作用。增强凝聚力和影响力,要在学校的中心工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学校参照民主党派活动经费标准划拨联谊会活动经费,由学校统一划拨。
27、支持党外人士外出学习和参加社会工作。每两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组织在校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外出调研、视察、考察活动。支持无党派人士和民主党派成员参加相关的会议和学习培训等社会工作。
六、必须重视发挥统战理论研究会的作用和宣传工作
28、组织开展统战理论研究。进一步抓好统战理论研究会的工作。每两年组织召开一次统战理论研讨会,发挥我校统战理论研究的优势,开展统战理论各项工作,不断提高统战理论研究水平。科研部门要把统战研究课题纳入科研课题,从经费上予以支持。
29、大力加强统战工作宣传。充分利用校内外宣传资源,及时宣传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和我校统战工作的情况,反映各民主党派开展活动的情况,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我校优秀的党外人士。办好统战工作网页和《统战简讯》。
七、必须加强统战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30、保持统战工作队伍相对稳定。选 热心于统战工作,具有较高统战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较强工作能力的同志充实到统战队伍。
31、加强统战工作作风建设。坚持做到勤政廉洁、甘于奉献、求真务实、讲究效率、勇于进取、不断创新。树立统战干部“人格好、人缘好、形象好”的良好精神风貌。
32、抓好统战干部的学习提高。全面提高统战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使他们具有坚定的立场、民主的作风、广博的知识和创新的精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文件和中共江西省委统战部、省教育工委《关于转发中央统战部、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赣统发[2005]6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我校统战工作,更好地发挥统战工作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人才兴校、质量强校服务,现就加强和促进统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学校统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1、高校统战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高校是党外知识分子和民主党派相对集中的地方,具有数量多、层次高、海内外联系广、社会影响大的特点。他们在教学、科研和管理第一线,是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做好统战工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充分发挥统一战线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仅关系到我们党的统一战线事业的兴旺发达,对于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对于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对于我国的经济建设以及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实现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学校统战工作的主要对象是: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高中级知识分子、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及其眷属、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少数民族人士等,重点是专业领域成果显著、政治上有代表性、社会上有影响的党外人士(主要是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科带头人、重要业务骨干)。
3、学校统战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了解和分析广大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动态,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争取人心、凝聚力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调动统一战线广大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实现学校“三步走”发展战略目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而团结奋斗。
4、学校统战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服务,为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服务。
二、必须加强党委对统战工作的领导
5、党委把统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由一名副书记分管统战工作,一名行政校领导联系统战工作。党委对统战工作做到有研究、有部署,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检查督促统战政策的贯彻落实,及时解决统战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党委会每年安排1―2次专门研究部署和检查统战工作。
6、认真落实党的统战方针政策。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搞好自身建设,贯彻落实好党的侨务政策,做好“三胞”及其眷属的工作,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鼓励他们以多种形式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服务。
7、完善统战工作协调机制。要树立“大统战”的思想,构建“大统战”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协调机制。统战部作为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要按照党委部署,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各院(党总支)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统战工作。统战部要配合组织部抓好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和安排使用工作。要把会不会做统战工作作为考察考核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依据。宣传部门要加强统战方针、政策和学校统战工作的宣传。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协助做好统战工作。
8、健全统战工作网络。通过各级党的组织,建立起党政工团相互协调的统战工作网络、统战人物网络、统战信息网络、统战调研网络。
9、实行统战目标量化管理。党委每年对各院(党总支)统战工作进行一次目标量化管理考核,每两年评选一次统战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每年对全校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进行一次工作量化管理考核,每两年评选一次民主党派先进支部和先进个人,并予以表彰。
三、必须坚持和完善统战工作制度
10、坚持和完善党委成员分工联系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的制度。党委成员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分工联系的民主党派组织的活动。
11、坚持和完善党外人士座谈会制度。学校每学期召开1―2次党外人士座谈会,传达文件,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各院(党总支)要相应建立党外人士座谈会制度,向党外人士通报本单位的情况,听取党外人士对本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12、坚持和完善同党外人士交友联谊制度。要进一步继承和发扬我校党员干部同党外人士交友联谊的优良传统,党委成员分工联系党外人士,开展谈心活动,参加党外人士组织的活动,重大节日期间走访党外人士。各院(党总支)成员也要同党外人士谈心交友,并形成制度。
13、坚持和完善各民主党派负责人例会制度。党委统战部每学期组织召开1―2次民主党派负责人例会,交流各民主党派组织的工作情况,调查了解民主党派成员的工作、生活和思想状况,及时帮助民主党派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14、坚持和完善民主党派负责人列席学校有关会议制度。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列席中层干部会、教代会,帮助民主党派负责人及时了解学校的重大事项,配合学校做好民主党派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15、坚持和完善党外人士阅文制度。根据文件的规定和传达范围及时向党外人士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党委和行政发至院处一级的文件,同时发给各民主党派组织。
四、必须坚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16、加强民主党派班子建设。党委不断加强和改进对民主党派工作的领导,协助民主党派上级组织搞好政治交接,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德才兼备、有一定影响和代表性、热心民主党派工作的中青年骨干逐步充实到民主党派班子中。
17、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加强思想建设。各民主党派成员要发扬自我教育的传统,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各民主党派要对成员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进行民主党派史和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多党合作的优良传统教育。统战部要通过举办学习班、研究班等多种形式抓好民主党派成员的学习提高工作。
18、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加强组织建设。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发展与巩固相结合”的原则做好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向民主党派推荐党外优秀知识分子,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发展对象的推荐、考察和协调工作。
19、支持各民主党派开展活动。各民主党派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为维护学校的稳定和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各级党组织要鼓励民主党派成员在本职工作中敬业爱岗。
20、为民主党派建设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学校为民主党派的建设努力创造条件,提供专门的活动场所,改善办公条件。按每年每个民主党派成员60元的标准给民主党派划拨活动经费。每年给予民主党派校委会主委200元、副主委160元、支部主委100元的工作津贴。对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参加有关社会活动提供必要的用车和经费保证。
五、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21、认真做好党外干部的选拔使用工作。校行政领导班子中应配有党外干部,处级干部中党外人士应占有适当比例。组织部在呈报党外干部任命前,要征求统战部意见,对拟安排使用的党外干部,应会同统战部联合进行考察。按照“一职两备”要求,校、院两级都应建立党外后备干部名单。
22、积极做好党外代表性人物的物色、推荐工作。为党外代表人物的政治安排创造条件和提供更多的渠道,积极向各级人大、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市委会推荐人选。
23、加强党外后备干部和党派代表人物的培养工作。为他们参加省、市社会主义学院定期举办的专门培训班创造条件。
24、密切与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做合作共事的模范、发扬民主的模范。充分发挥党外领导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做到政治上信任、工作上放手、生活上关心,保证他们有职、有权、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25、聘请党外人士担任特邀纪检监察员、教学督导员、分房监督员等。扩大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发挥他们的民主监督作用,加强学校的民主管理。
26、重视和发挥无党派高级知识分子联谊会(隶属省无党派高级知识分子联谊会的团体会员)和三胞、侨胞、留学归国人员联谊会的作用。增强凝聚力和影响力,要在学校的中心工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学校参照民主党派活动经费标准划拨联谊会活动经费,由学校统一划拨。
27、支持党外人士外出学习和参加社会工作。每两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组织在校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外出调研、视察、考察活动。支持无党派人士和民主党派成员参加相关的会议和学习培训等社会工作。
六、必须重视发挥统战理论研究会的作用和宣传工作
28、组织开展统战理论研究。进一步抓好统战理论研究会的工作。每两年组织召开一次统战理论研讨会,发挥我校统战理论研究的优势,开展统战理论各项工作,不断提高统战理论研究水平。科研部门要把统战研究课题纳入科研课题,从经费上予以支持。
29、大力加强统战工作宣传。充分利用校内外宣传资源,及时宣传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和我校统战工作的情况,反映各民主党派开展活动的情况,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我校优秀的党外人士。办好统战工作网页和《统战简讯》。
七、必须加强统战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30、保持统战工作队伍相对稳定。选 热心于统战工作,具有较高统战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较强工作能力的同志充实到统战队伍。
31、加强统战工作作风建设。坚持做到勤政廉洁、甘于奉献、求真务实、讲究效率、勇于进取、不断创新。树立统战干部“人格好、人缘好、形象好”的良好精神风貌。
32、抓好统战干部的学习提高。全面提高统战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使他们具有坚定的立场、民主的作风、广博的知识和创新的精神。
中共宜春学院委员会
2005年5月26日